饮水安全,关系民生,关乎发展。集中式供水作为城乡居民最主要的饮用水来源,其水质保障、运营稳定、监管有效是维系社会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石。保障饮水安全不仅是监管部门的职责,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需要从传统的“被动监管”转向“主动服务、协同共治”的新模式。以服务促监督,正是将服务理念融入监管全过程,通过提升服务能力、优化服务流程、强化服务意识,来推动集中式供水行业的高质量发展,最终实现饮水安全的根本保障。
一、 服务前置,从源头化解风险隐患
传统的监督管理往往聚焦于问题发生后的查处与整改,具有滞后性。而以服务促监督,则强调将监管力量前移,主动为供水企业提供技术支持、标准解读、风险预警等服务。例如,监管部门可以定期组织专家团队,对水源地保护、水厂工艺流程、管网维护、水质检测等关键环节进行“健康体检”,帮助企业识别潜在风险,并提供专业的改进建议。通过举办技术培训、分享行业最佳实践,提升供水企业,特别是中小型水厂的运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。这种前置性的服务,能够有效帮助企业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,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,变“事后灭火”为“事前防火”。
二、 服务赋能,提升监管效能与透明度
监督离不开准确、及时的数据和信息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,构建智慧水务监管服务平台,是“服务式监督”的重要体现。该平台可以整合水源、水厂、管网到用户水龙头的全链条实时监测数据,实现水质、水量、水压的在线监控与智能预警。监管部门通过平台不仅能动态掌握供水系统的运行状况,还能为企业提供数据分析服务,帮助其优化调度、降低漏损、节能降耗。平台可以向公众开放部分水质信息查询服务,满足公众知情权,将供水服务置于社会监督之下。这种数据驱动的服务,不仅提升了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,也通过信息透明化,倒逼供水企业持续改进服务,形成了良性互动。
三、 服务联动,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
饮水安全保障涉及生态环境、卫生健康、住房城乡建设、水利等多个部门。以服务促监督,要求打破部门壁垒,建立跨部门协同服务机制。通过建立联席会议、联合检查、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,为供水企业提供“一站式”的政策咨询和问题解决通道。例如,针对水源地污染风险,环保、水利、供水企业需协同开展保护与治理;针对老旧管网改造,需要城建、财政、供水企业共同规划推进。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评估、认证和审计,并畅通公众投诉举报与反馈渠道,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监督。这种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联动服务,能够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,形成政府监管、企业主责、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,系统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。
四、 服务导向,推动标准升级与持续改进
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安全、提升质量。以服务促监督,意味着监管标准本身应成为引导行业进步的“服务工具”。监管部门应积极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,确保标准科学、先进且可操作。通过宣贯培训、试点示范等方式,主动服务企业理解和落实新标准、新要求。建立基于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价的差异化监管模式,对管理规范、水质优良、服务到位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,给予更多信任和便利;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则加强指导服务,帮助其整改提升。这种服务导向的监管,能够激励供水企业追求卓越,从“达标”向“创优”迈进,驱动整个行业的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。
保障集中式供水安全,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。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和处罚的刚性监管,已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挑战。树立“以服务促监督”的理念,将监管融入服务,在服务中实现监督,通过主动、精准、协同的服务,赋能供水企业,激发内生动力,凝聚社会合力,方能筑牢从源头到龙头的坚固防线,让清澈、安全的自来水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可靠保障。这不仅是监管方式的创新,更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饮水安全领域的具体实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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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23:09:33